1、什么是“两病”?答:近几年,全国城乡居民医保在重点保障住院的基础上,针对多发病、常见病普遍开展了门诊统筹,原来最早的医疗保险是从大病住院保障开始,随着筹资的增加,保障逐步向门诊保障延伸。针对部分医疗费用较高的慢性病和特殊疾病,年起,国家出台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将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了医保基金的支付范围。文件中的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两病”基金从何而来?2、给居民报销“两病”药品费的钱从哪里来的?答:给居民报销“两病”药品费的钱是从师市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的。3、居民报销“两病”药品费,需要再单独缴纳一份医疗保险费吗?答:不需要为“两病”再额外缴费。只要正常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按规定标准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确因“两病”使用了药品,就有资格享受“两病”药品费报销。“两病”保障对象有哪些?4、只患有高血压,没有患糖尿病,是不是“两病”病人?答:是“两病”患者。只要是患有高血压病,或者患有糖尿病,或者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两种病,都可以称之为“两病”患者。5、我就是“两病”患者,我可以享受“两病”报销政策吗?答:只要是缴费参加了师市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患有“两病”、且需要使用药物治疗的,就可以享受“两病”的报销待遇。6、我参加的不是居民医疗保险,我参加的是职工医疗保险(包括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我患有高血压病,治疗高血压的药品费能否报销?答:因为你参加的是职工医保,而不是参加居民医保,如果患有高血压,你只能按规定,先进行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的鉴定,在通过专业鉴定后,你可以享受八师石河子市的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的报销政策,报销资金来自职工医保基金。没有参加居民医保,是不能享受居民医保基金报销(“两病”)政策。7、我的糖尿病病情比较重,用药比较多,我能不能一年当中既缴费参加职工医保,又缴费参加居民医保,这样我一个糖尿病可以享受职工和居民两个医疗保险的门诊报销,以减轻我的经济负担?答:这种行为是违反政策的,是不允许的。根据政策规定,每一个人不能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更不能同时享受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两份报销待遇,只能“二选一”。8、年我的居民医疗保险费还没有缴纳,年治疗高血压的药费能不能报销?答:没有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当年不能享受“两病”药费的报销。根据规定,在足额缴纳了当年的居民医疗保险费后的次月起,发生的“两病”药费才有可能报销;缴费当月,以及之前发生的“两病”药费不能报销。想申请“两病”,需要办理什么手续?9、如何对“两病”登记备案?答:有两种方式可能进行登记备案。第一种是医保局全程服务,替“两病”参保人登记备案。如果参保医院住过院,被医院诊断过“两病”,那么医保局可能从以往的住院医保报销记录中提取参保人患“两病”信息,直接由医保局批量登记备案,不用参保人跑腿办理。如果参保人未住院,但是在石河子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健康档案记载了“两病”的信息,那么由医保局与卫健委配合,由后者提供参保人“两病”信息,由医保局批量登记备案,参保人也不用介入。第二种是新发生的“两病”,医保局不掌握其以往历史记录;或者是参保人住过院,但医院当年医保结算时,漏报的“两病”信息;或者是以往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未建立健康档案,在上述情况下,需要参保人到医院进行“两病”的评估,由医院将评估结果报送医保局进行“两病”的登记备案。以上两种方式备案后,参保人就医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取药报销了。10、如何知道医保局已经对我的“两病”进行了登记备案?答:可以电话咨询医保局和社保分局;可以用智能手机登录医保
八师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0-5-30 17:36:31 点击数: 次